10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召新闻发布会,发布宁夏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年,宁夏检察机关对内设机构作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重组“十大业务”,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法律监督布局。经过改革,民事检察部门单独设立,为解决“重刑轻民”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作为“四大检察”之一的民事检察,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以“做强”为目标,以提升“精准化”监督为导向,依法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能,形成全区三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全面履职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
宁夏检察机关以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和依职权开展监督两种方式,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案件,以及对虚假诉讼、支持起诉等案件进行监督,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把精准监督落实到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办案中。全区检察机关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对法院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抗诉案件8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件,法院审结68件,改变原裁判结果49件,抗诉改变率72.06%。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抗诉56件。
(二)加强对法院的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及时纠正。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提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件,法院采纳件,采纳率97.02%;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件,法院采纳件,采纳率87.31%。
(三)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打击“假官司”。自年6月份在全区部署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依法监督“打假官司”案件;全区检察机关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以点带面,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依法发现并办理了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截至目前,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件,移送犯罪线索17件;对于有重大影响、办案阻力大的案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统筹协调,挂牌督办系列案件3起;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虚假诉讼及其背后的司法人员违法或失职突出问题,全区检察机关监督向当地扫黑办和纪委监委移送司法人员违法违纪39人。
(四)坚持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区检察机关主动适应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要求,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14条意见,明确民营企业涉诉案件优先办理的机制。
(五)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纠纷。依法惩治涉生态保护、环境资源整治领域的虚假诉讼;积极对涉脱贫攻坚领域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保障民事审判、执行程序合法;依申请重点加大对农民工、贫困群众的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支付的支持起诉力度。年以来,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件,组织对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15件,公开宣告送达9件。
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1:陕西省某建设集团总公司虚假诉讼监督案
案例2: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
案例3:孙某阳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案例4:张某礼王某青与舒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
案例5:宁夏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虚假仲裁监督案
案例6:郭某红与张某银买卖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
案例7:监督促成张某伏与赵某之间不当得利纠纷达成和解案
案例8:锁某与罗某宁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等18案同案不同判监督案
案例9:高某仁与包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案例10:张某康某与宁夏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活动监督案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madecarbonblack.com/xlscwkzl/6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