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机关,是国家秘密生成的源头和运转枢纽,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秘密信息及载体制作、使用和管理的主要承担者。保守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天职。
即日起,宿迁保密推出《保密须知》,欢迎读者学习转发。
《保密须知》第六十六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1)在准备阶段要认真准备新闻发布材料,包括公开通报的情况、新闻口径、发布会议程、主持稿等。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要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防止涉密或敏感的信息被公开。
(2)现场发布信息时,新闻发言人对外发表有关信息、陈述观点、介绍情况、表述意见等,必须严格按照事先统一的口径。严禁擅自对外披露涉密内容。
(3)回答记者提问时,对相关热点问题要进行预测,做好事前准备。对记者提出的事先未能预见的敏感问题提问,要灵活应对,避开涉密话题,绝对不能泄露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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