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心律失常治疗 >> 心律失常治疗 >> 正文 >> 正文

人有可能通过憋气杀死自己吗告诉你,还真

来源:心律失常治疗 时间:2017-9-13

题图:《神偷奶爸》

人有可能通过憋气杀死自己吗?

知友:洪嘉君(+赞知乎编辑推荐)

前段时间在论坛我回答了一个「最冷医学知识」的提问,说「咬舌不能自尽」的同时,提到了一点「憋气自杀不是没有可能」,于是评论各种不服,神马鬼?

咬舌头操作性这么强的事情,反而死不了,憋气这种,打死控制不住要透气的,还能憋死人?太不符合常理了吧?

还记得很早之前看过一本书,说的是种种离奇古怪的自杀方法,现在想来,作者大概是吃了不学医的亏,漏了一些更为离奇的可能「自杀」手段,今天这一篇「科普时间」就先给大家补上一种:憋气把自己憋死,有可能吗?你信吗?

我说,有可能。

当然,玩笑自然是玩笑,我今天说的憋气「自杀」并不是指社会现象中的自杀,也就是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1),而是作为一场病理生理事故而描述的。

在临床上,憋气确实有可能成为杀死一个人(自己)的诱因。要理解憋气和「杀人」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妨从大家都相对熟悉的「猝死」讲起。

猝死,在普通人的认知中,大约是一个「好端端」的人,一下子晕倒没有机会被救回来,那就是「猝死」了,这种理解取的是「猝」的字面含义,即「突然的」。

新闻报道中写的「猝死」就属于这种情况,和临床术语「猝死」有着较为特定的指向并不完全一样。在医学意义上,说到「猝死」,约定俗成的就是那几种,了解一些有助于理解「猝」的根本原因。

第一种猝死叫「童床猝死(CotDeath)」,从字面来看就很容易理解,这是特指发生于1周岁以内婴儿的突然死亡,医学上的专门术语是婴儿猝死综合征(SuddenInfantDeathSyndrome,SIDS),这是一种找不到病因(2)或病因不甚明朗(3)的婴儿「猝死」,有推测认为这和小婴儿被动「憋气」(窒息)有关,父母和小婴儿共睡被认为是SIDS的一种主要原因(4)。

大家口中说的「猝死」则是另外一种,基本上特指医学上的心源性猝死。心脏作为血循环的核心动力装置,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有效泵出血液,那就会引发全身氧供不足乃至于中断,大脑对缺氧极为敏感,持续5分钟即可导致脑功能损害无法逆转,死亡就是它必然的结果(5)。

一般来说,导致心脏突然罢工的直接原因有两种,一是心肌梗死,二则是心律异常,它们都属于冠心病的直接后果之一,甚至可以说,冠心病是心源性猝死(即社会语境中的「猝死」)的主要原因,有统计数据表明,这一比例甚至高达70%以上(6)。

冠心病有一个特点可能被普通人忽视,那就是本病早期可能没有特别显著的表现,很多看上去「健康」的人,实际上冠心病却早已成事实,若此时因冠心病突发而死,一定会让人觉得「猝然」,感情上难以接受。

我想,这大概是构成「猝死」难以被人接受的主要原因了吧?

第三种要介绍的猝死可能会触及本文的核心:憋气不巧会杀死自己吗?

这种猝死常见于运动员群体,所以又被称为「运动员猝死」。近几年来,以足球运动员的猝死事件更多见于新闻报道,随手几例:年,喀麦隆国脚维维安·福猝死;年本菲卡前锋费赫尔猝死;年西班牙国脚普埃尔塔猝死;最近的则有年国内大连球员王仁龙的猝死……

作为普通人,很难想象的是,医疗保障远好于普通人的专业运动员怎么会和突然死亡扯上关系呢?

医学上提供了一些思路。

运动员作为一般人群的一部分,当然也是心脏病风险人群。其实在真实世界中,和我们以为运动员身体好的印象一致,运动员发生心源性猝死的比例的确要比普通人低不少(7)。

可能是更有话题性,(知名)运动员猝死会更挑动人心吧?虽然如此,有意思的是,医学上依然把运动员心源性猝死归类为需独立判断的一组「疾病」,原因何在呢?

只有细分心源性猝死的类型,可能才会有答案。运动员,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心脏病发作导致身死之外,运动员心源性猝死还有因「心震荡(Commotiocordis)」导致的情况。

心震荡的语源是脑震荡,而且和后者一致的是,虽然发生后症状和表现明显(但是心震荡可致死,脑震荡却不会),但是事前却往往缺乏客观证据,甚至事后检查也难以明确原因。

上文提到的中国球员王仁龙就是这种情况。具体来说,心震荡致死之后,尸体解剖并不会发现心脏存在器质性异常,和表现正常的冠心病猝死者完全不同(哪会有冠状血管异常的表现),也就是说,患者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心脏病…

医学上这样定义心震荡,当心脏搏动处于一个周期的某段「敏感期」时,一些偶发因素(击打、重压、情绪紧张…)可以对心脏搏动产生不可逆的影响,表现为出现致死性的异常心律,有人认为它本质上就是「室颤」(8),只是诱发因素并非器质性病变。

描述至此,我想大家已经看出端倪,憋气有没有可能是「一些偶发因素」中的一种呢?

我的回答是「是」!

学习医学的同学一定记得一个Valsalva动作,也就是所谓的强行闭呼动作,深吸气后紧闭声门,再用力做呼气动作,呼气时对抗紧闭的会厌。如此可以通过增加胸内压来影响血液循环和自主神经功能的状态,临床上甚至可以达到一定的诊疗目的(9)。

医生指导患者做Valsalva动作,以便进行内耳检查。

Valsalva动作是一种兴奋迷走神经的动作,等那个迷走神经兴奋,就会产生心率降低的反馈,基于此,临床上甚至会指导患者采用Valsalva动作来缓解某些快速心律失常。

憋气隶属于Valsalva动作的一部分,对迷走神经亦有刺激作用,可引起迷走反射,使心脏节律发生变化,主要表现为心跳减缓。

心跳减缓的直接影响就是心脏排血能力的降低,这是导致突然死亡——「猝死」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临床上,并不是没有这种情况,有一种被称为阿-斯综合征(Adams–StokesSyndrome)的疾病,就是如此。所谓阿-斯综合征,并不是特定某种疾病的名称,而是各种情况(包括器质性心脏病的和非心脏病意外因素)导致的心排量突然下降,是一种死亡率颇高的症候(10),可见于强烈的迷走反射之后,比如胸膜穿刺(11)、胃镜检查(12)等一般十分安全的操作。

所以,在理论上,刺激迷走神经引起迷走反射的任何行为(其中就包括短暂的本身不可能引起窒息的窒息/憋气动作)是阿-斯综合征发作的一种充分条件,能够引发后续连锁反应,乃至于造成死亡,由于这一综合征的表现形式,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恰恰就可能是「猝死」这种形态。

所以我说,憋气完全能够「杀死」自己,这不是没有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解读自杀心理,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年

2.







































鐧界櫆椋庝腑鍖?
鍏ㄥ浗鐧界櫆椋?

转载请注明:http://www.madecarbonblack.com/xlsczl/547.html